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出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蘇丹工業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并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其中,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內的出口工業產品,按規定,截至今年12月31日,不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據介紹,按質檢總局與蘇丹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出口蘇丹工業產品裝運前檢驗內容包括產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衛生、環境保護項目檢驗等。此次涉及的裝運前檢驗的范圍包括礦產品、化工產品、橡塑、皮革、木材木槳、紡織材料、石材、陶瓷、玻璃、金屬及其制品、鞋帽箱包、機電產品等,其中包括法定檢驗目錄外工業產品。
相關出口企業在從事對蘇丹出口貿易時,要認真核對出口產品是否需實施出口裝運前檢驗,避免因缺少裝運前檢驗證書而導致入境時無法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