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改委近日宣布,到2012年的3年時間內,將投入2億元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專項用于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
根據當日發布的《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新建兩限房、普通商品房、各類公共建筑、各類工業企業生產工藝中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項目,以及各類既有建筑改造中新增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項目,均可獲得相應的專項補助。
申請資金補助的項目應當具備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場地和施工條件,安裝集熱器面積必須超過100平方米,且集熱器有效得熱量大于每平方米8兆焦。符合條件的前100萬平方米太陽能集熱器的項目業主單位,將可以按照實際安裝集熱器面積獲得每平方米200元的專項資金補助。以6層的樓房建筑為例,只要每戶的太陽能集熱面積達到1.2至1.5平方米,就可以滿足相關的補助條件。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每平方米造價為1500元~2000元,此次補貼為總造價的10%以上。
已享受過太陽能專項補助的項目,經濟適用房項目,衛生、體育、學校、醫院等由政府投資的公益單位,將不再享受專項資金補貼。
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使用太陽能的建筑共有550萬平方米,主要應用于醫院、賓館、學校等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