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全市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全部推廣應用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技術后,山東省濰坊市建設局近日進一步要求,全市縣城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新、改、擴建住宅建筑、集中供熱水的公共建筑、其他具備安裝條件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鼓勵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安裝太陽能光熱系統。
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該市建設局同時要求,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同步進行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設計;各級設計管理機構對不按規定設計的設計單位要依法查處;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對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情況實行專項審查;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未按規定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或者安裝使用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要責令整改,對擅自取消太陽能熱水系統或者安裝質量不合格的,不得評為優良工程,不予驗收備案;房地產開發管理機構對未按規定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的住宅小區不予綜合驗收;房屋產權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據悉,濰坊市建設局還將今年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指標分解到各區、市、縣、市屬開發區,確保在上半年已經基本完成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達的太陽能光熱建筑推廣任務的基礎上,實現翻番完成全年任務。